为加强工程造价及预决算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名工程造价咨询类临聘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聘用岗位:
屏山县投资审计中心。
(三)本次招聘人员属单位临聘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土建、安装)工程造价、建筑经济或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及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造价员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熟悉工程招投标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悉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熟练操作各种计价软件,熟悉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6日截止(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行政综合大楼B1113号或发送至邮箱:411819587@qq.com。
(三)报名材料:
(1)《屏山县公开招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2)《应聘书》;
(3)岗位所需的资质证明材料;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请准备好复印件留存,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面试及考察考核
(一)时间安排: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屏山县选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安排: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1日,地点为屏山县行政综合大楼B1111(屏山县审计局会议室)。
(三)考察:屏山县选聘工作组对拟初步确定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的情况,最后由屏山县审计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使用
拟聘用人选需参加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一)身份:工程技术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屏山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统一安排工作。
(二)试用期及待遇:确定后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对试用期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并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工资为基础薪酬。
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实行基础薪酬+绩效薪酬,聘用对象为造价员的基础薪酬5万元/年,造价工程师基础薪酬7万元/年,绩效薪酬在试用期结束后,由甲方根据乙方专业水准与工作能力提出标准,双方协调同意后执行,原则上造价员绩效薪酬2-3万元/年,造价工程师绩效薪酬3-5万元/年。(如乙方在试期满后对甲方提出绩效薪酬标准不认可,双方可解除合同。)正式聘用后,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屏山县审计局 赵凤霞
联系电话:5700980 15181174818
屏山县审计局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