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决定,在临港区范围内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户籍在白沙湾、沙坪街道或上述区域内购房居住者。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人员可放宽到中专以上(含普高、职高、中师),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310室(宜宾市下江北中元路218号)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白沙湾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证、电算化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通知时间内到白沙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10室领取。
四、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面试方式为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
五、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可以按照招聘面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白沙湾街道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察。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街道进行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单位对报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2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待遇按《白沙湾街道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合同期限为两年,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考取公务员、事业人员除外)绩效工资及年终奖励不再发放。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5107078。
九、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白沙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1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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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