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7日以后出生),慈溪市户籍(以2015年4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9日。
2、报名地点: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监察科(浒山街道三北西大街201号511室)。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财务管理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4、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
3、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待遇及管理
录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
招考咨询电话:63813303、63812060。
慈溪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