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建立有效的法院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警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18至30周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4日)
(四)学历为高中以上(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五)男性身高一米六八以上,女性身高一米六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法警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钟恒、联系电话:332758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等与职位相关的材料和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正面照片2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法院法警大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此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6、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6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开考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要达到3:1,若达不到3:1报考比例的,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溪区法院进行政审。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区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
(六)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区法院负责管理,月基本工资为1250元/月,另由区法院为合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五险”。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宜宾市南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