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护理员14名,招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2、热爱老年或儿童服务工作,遵纪守法,无劣迹史。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老年、儿童、饮食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特教2名,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2、专科以上学历,热爱儿童服务工作,遵纪守法,无劣迹史。
3、具有心理咨询资职、幼教资格证书或具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康复师2名,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2、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儿童服务工作,遵纪守法,无劣迹史。
3、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二级)或护理专业相关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填写《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9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20344。
(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根据聘用人员录用程序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工资期待遇按照市有关政策和中心考核绩效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62-2820344;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2168526;市民政局2882770。
附件:《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