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招聘速录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操作,并且电脑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
二、报名方式
1.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下午5:30
2.地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政工室407室
3.联系电话:0734-8707917
4.本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工室、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2、测试。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在院政工室进行电脑操作和电脑打字测试。
3、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
4、录用。试用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政工室负责。
四、工资待遇
速录员工资1800元/月。购买“三金”(养老、医保、工伤),自负部分由本人负担,上班期间免费提供早、中餐。
五、组织领导
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恩华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小宁
成员:管腊英、王燕、黄海文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