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衡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1名协辅警,根据《衡阳市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特警辅警岗位;
2、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社区辅警岗位;
3、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巡逻辅警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优先,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其中报考特警辅警岗位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五)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协辅警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衡阳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到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公安分局政工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
(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按照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衡阳市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衡阳市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报考人员的体检及岗前培训等费用自理。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
五、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招聘人员一律与衡阳市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衡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刘警官;
咨询电话:1800734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