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精神,快速壮大我市执业律师、援助律师队伍,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现面向全市招录实习律师,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二、应提交的材料
拟申报实习人员必须登录湖南省律师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符合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以及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八)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九)无业证明;
(十)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A4纸;
2、《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承诺书》、《保证书》可在湖南律师网www.hnlx.org.cn下载;
3、申请援助律师实习人员材料通过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
4、申请实习人员由市律协按照地域管理原则合理安排实习律师事务所;
3、申请实习办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15年12年30日。
报名地址:衡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衡阳市蒸湘区大元头4号市司法局办公楼414室)
咨询电话:0734-8196415
衡阳市律师协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