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南岳区是国际著名旅游度假胜地衡山所在地,为改善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结构,满足事业发展和用人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计划和职位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
2、专业教师39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26名,幼儿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2。
3、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其中,医生17名,护士7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3。
㈡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面向南岳区户籍人员指2014年1月1日前户口在南岳的,包括在南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自收自支事业编人员,也包括原户籍在南岳因读书转至异地暂未转回的人员。
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 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和其他各种证书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⑤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⑦ 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各类别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③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④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⑥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⑦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⑧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岳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nanyue.gov.cn)、南岳区广播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㈡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网络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3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衡阳市南岳区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南岳镇西街128号) 联系方式:0734-5686588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34-5663962邮箱:61564258@QQ.com
招聘专业教师联系电话0734-5675479邮箱:2654136253@qq.com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34-5662247邮箱:2227630930@QQ.com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南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业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时可以现场领取,网络报名者可从南岳党政门户网下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证、户口薄及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面向南岳区通过公开招聘的在岗临聘人员”招考条件的需提供由南岳区人社局出具的证明,符合“户籍不在南岳,但在南岳区卫生系统公立医院服务期限满3年的临聘人员”招考条件的需提供由南岳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符合报考面向南岳区户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户籍不在南岳,但在南岳区卫生系统公立医院服务期限满3年的临聘人员)除可以报考1个面向南岳区户籍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位外还可以报考1个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位,其他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应仔细查阅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③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执业证必须为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对有疑义的职业资格、执业证,以相关行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⑤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⑥《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㈢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㈣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量150分钟。
②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
事业单位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教师笔试科目:
文科类专业教师(地理、政治、语文)考《文科综合知识》,含高中语文和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
理科类专业教师(物理、生物、化学、数学)考《理科综合知识》,含高中数学和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
英语专业教师考高中英语(不考听力);
以上高中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含选修内容。
其他专业教师(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幼师)考《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
医疗、医技类岗位(妇产科医生、中医、康复医生、精神病医生、麻醉医生、内科医生、外科医生、检验医生、医学影像、儿科医生、临床医生及其他医卫专业技术人员)考《医学基础理论》。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基础理论分册2005年8月版)为蓝本。
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护理分册2005年8月版)为蓝本。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①确定面试(试教、执业技能操作,下同)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医卫系统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如果同时入围只能选择1个职位参加面试)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不超过二次。
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的平均分。
③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由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构成(试教成绩占40%,专业素养展示占6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执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①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②成绩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㈤体检
①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③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④体检地点待定。
⑤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㈥考察、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职位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4-5663937(南岳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734-5663962(南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0734-5663965(南岳区编办综合组)
0734-5668088(南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但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本次聘用人员统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南岳区后山三乡小学任教,幼儿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要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招聘过程中有关变动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开发布。
附表:
1、《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
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