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安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县安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乡镇执法)工作人员4名。
二、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汤阴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身体、心理健康;
(5)普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6)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选聘与资格审查
1、报名。需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时须填报《2016年汤阴县安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含附件下载)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2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及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选聘人员与选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聘后是否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选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选聘者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选聘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208911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