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体育局下属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以竞技体育专业为特色,负责省级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5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运动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要求,优秀运动员面向我省集中试训满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试训运动员定向招聘。
(二)具体项目、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部门 |
项目 |
人数 |
招聘条件 |
竞技体育一系 |
田径 |
5 |
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
竞技体育二系 |
游泳 |
8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2、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达2分25秒;3、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达2分30秒。 |
竞技体育三系 |
网球 |
7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青少年比赛前八名;2、省级比赛第一名。 |
羽毛球 |
7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比赛同龄组第一名;2、全国比赛同龄组前八名。 | |
竞技体育四系 |
体操 |
2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男子:1、全国青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八名、团体前六名、单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二十四名、团体前八名(团体决赛上场队员)、单项前八名; 女子:1、全国青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二名、团体前三名、单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二十四名、团体前八名、单项前八名。 |
竞技体育四系 |
艺术体操 |
3 |
符合下列之一: 集体:1、当年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少年组集体全能(至少上1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成年组集体全能前四名; 个人:1、当年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少年组全能排名前十六名、个人团体前三名(至少上2项);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成年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六名、团体前四名。 |
技巧 |
4 |
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全能前三名、单套第一名 | |
蹦床 |
3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三分之一、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三分之一、团体前八名。 | |
竞技体育五系 |
排球(男子) |
1 |
全国青年比赛前八名 |
沙滩排球 |
2 | ||
篮球(男子) |
2 | ||
竞技体育七系 |
武术 |
5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 |
举重 |
1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 |
注: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标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附其他报名材料一并送达或邮寄至我院人事处。报名材料还包括:身份证、相关赛事获奖证书、运动等级(成绩)证明、试训证明等复印件1套,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网上汇总公布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我院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选拔。
(二)选拔
选拔通过考核、评估的办法进行。
选拔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选拔办法包括三种:
1、比赛成绩考核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省级、全国性赛事所获名次作为招聘条件的岗位,以比赛成绩考核为主。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获得相同名次的情况下,以赛事实际成绩孰优作为优选依据。
2、试训成绩考核与技术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以试训期间最近3次正式测试成绩考核为主。测试成绩为3次成绩算术平均数,并依此成绩排名从前到后:对于招聘3名以下运动员的项目,直接全额确定人选;对于招聘4-7名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1”确定人选;对于招聘8名以上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2”确定人选。
按上述考核办法确定人选后尚有缺额的项目,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按测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近期成绩提升速度、体能和技术特点等综合情况,从培养潜力型运动员角度出发,确定余额人选。
3、技术性评估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但不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确定人选。评估因素包括:个人或所在团队比赛成绩;技术特点;体能素质;发展潜力,以及部分项目所要求的身体形态特征,等等。
(三)体检
经选拔确定的人选,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并执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2)。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我院运动员岗位管理,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并执行《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
年龄不足16周岁的聘用人员,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cs.net.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zjsports.gov.cn,“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体育局(人事处):0571-8506130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杭州萧山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3871573(朱老师)
附件: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