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简章
为促进我市教育发展,优化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和各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5人,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职位表》(附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应、往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各师范院校2015年应、往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定于2014年12月24日在西南大学、2014年12月26日至2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设点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以上高校报名。
(二)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须张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1份。《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考生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公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通知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后,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
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复查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后再报批)。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0851—22821487(赤水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1—22864903(赤水市监察局)
赤水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