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为加大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力度,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19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岗位、专业、数量和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人员),户籍不限,具体岗位、数量、条件及要求详见《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19日及以前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成人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赤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学籍档案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赤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定于2013年12月19日至25日在贵州大学、遵义医学院等高等院校设点进行现场招聘,具体时间以到所在高校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可直接到相关高校进行报名)。
在高校未招聘到位的职位将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有关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最新公告栏。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4)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6)遵义市辖区内的在职应聘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考核
1.由招聘组现场组织进行考核。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通知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核内容
⑴思想政治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和在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在职人员主要了解其原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⑵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⑶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⑷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3.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按《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以后,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应聘者直接收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出具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招聘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具体请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最新公告栏。
四、有关待遇、政策
1.从市外到我市就业的毕业生,可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864903(赤水市监察局)
赤水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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