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
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为市公安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市公安局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聘岗位
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管理人员9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因为公安相关工作的特殊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同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5.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yrs.gov.cn)
和遵义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zunyi.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遵义市公安局门卫室(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北段忠庄车站旁)。报名及咨询电话:8323282。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现实表现、是否同意报考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的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按要求填写完善《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公安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其报名费。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由工作人员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交报名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00-18:30),已经交费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收费收据到市公安局政治部A5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时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由市公安局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时间:11月16日上午9:00-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其中职位代码为10、11的职位需作专业知识测试,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2.专业知识测试(仅限职位代码为10、11的职位)
时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职位分类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的10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未完成笔试或专业知识测试科目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职位代码为10、11职位: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折算后之和)从高到低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情况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对其他结论、鉴定不予认可。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按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考核合格人员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程序报批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如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323282(市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市公安局信息中心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