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名,管理人员3名。
招聘对象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或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职位代码为01-14的职位的人员由于三甲医院建设的现实需要需在三级医院工作满2年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考试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费100元。报名地点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汇川区凤凰路)。
咨询电话0852-8932128、8920629。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填写完整的《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职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下午15:00—17:0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管理岗位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及医院管理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拟进入体检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在遵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3119518(市卫计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924442(市一医监察室)
六、其它
本简章由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2日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它条件 |
内科医师 |
01 |
专业技术 |
8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外科医师 |
02 |
专业技术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妇产科医师 |
03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儿科医师 |
04 |
专业技术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眼科医师 |
05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耳鼻喉科医师 |
06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口腔科医师 |
07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08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急救医师 |
09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麻醉医师 |
10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病理科医师 |
11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病理及病理生理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影像医师 |
12 |
专业技术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心电图医师 |
13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师 |
14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 |
影像技师 |
15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具有影像技师及以上资格 |
检验技师 |
16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资格 |
药剂师 |
17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药物制剂 |
具有药剂师及以上资格 |
护理 |
18 |
专业技术 |
10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 |
19 |
专业技术 |
10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 |
20 |
专业技术 |
3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具有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或急诊科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
助产 |
21 |
专业技术 |
2 |
大专及以上 |
助产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资格证书 |
信息科工作员 |
22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
|
收费员 |
23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管理人员 |
24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 |
|
管理人员 |
25 |
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法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