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桐梓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桐梓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桐梓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5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桐梓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已签约的特岗教师);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桐梓县城河滨北路)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报名费100元。
(4)人近期免冠一寸同一底片洗印的彩色照片4张。
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退还其报名费。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本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工勤人员报考时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面试时须同时持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考出考核(政审)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办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6656687(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852--6622973(纪检部门)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
桐梓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01 |
3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测绘工程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03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