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燃气管理处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遵义市燃气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及专业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工程、燃气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12月16日至1996年12月15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招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遵义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zunyi.gov.cn/)等向社会发布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7日。
2.报名地点:遵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点:红花岗区白沙路口1号)。联系电话:0852—8221691。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市城管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当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考核
1、考核时间:2014年12月21日,下午15: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2、考核地点: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及内容
公开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市城管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的,其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城市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市城管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城管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城管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完善聘用手续。
四、本简章由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定。
五、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8221691(遵义市城市管理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事管科)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