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结合人才结构现状,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核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职位为外科医师,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往届毕业生,临床医学类专业。户籍不限。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公开考核招聘按照下列程序和环节进行:发布公告、网上(远程)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yrs.gov.cn)、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www.zyswy.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4年12月9日—12月10日。
2.地点:红花岗区银河路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852-8438305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原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当场填写完善报名表。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公开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公开考核
公开考核时间: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公开考核地点: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具体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
公开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及进行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
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需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人事科。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与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人事科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本简章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8438305(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8981609(遵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3119518(遵义市卫计委)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