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招聘人员简章
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1996年11月19日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红花岗区大兴路市城乡规划局办公楼8楼),联系电话0852—8229835。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工作年限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同一底片洗印的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的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30-18: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2: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须同时持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由规划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过程实施监督。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考出考核(政审)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229835(市城乡规划局)
监督电话:0852--8981620(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2014年11月10日
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招聘 岗位 |
职位 类别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等要求 |
工作人员 |
管理 |
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类、管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 技术 |
02 |
2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信息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