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5年 7月31 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 月 31 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其中:油料薯类研究所油菜育种栽培岗1名,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岗1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 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其中,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三、考评考核
(一)考评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发布
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成绩及排名。
考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按照考生考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 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 按照通过面(测)试报考者的排序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或者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确认。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 临港开发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6258361
监督举报电话:6257124 5103556
附件:1.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1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14 -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开考比例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周岁) |
职(执)业资格 | |||||
1 |
宜宾市农科院油料薯类研究所 |
油菜育种栽培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作物遗传育种与栽培 |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专业技能测试 |
1:1 |
2 |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检验检测中心 |
检验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生物工程(本科阶段须是农学专业) |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专业技能测试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