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了缓解公安消防警力不足,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6人,按照军事化管理,参加临港消防特勤中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消防宣传、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懂得基本的法律法规。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1、年龄18-28周岁的男性公民。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0cm,有较好的体能基础,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绩效优异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宜宾市8县两区户籍的适龄青年,有服现役经历的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院校毕业证书。2张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纸质和电子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办公区公安分局6楼)
联系电话:0831-3621756
(二)体能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大队通过初审,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对不符合体能要求的人员,不再参加其他测试。体能测试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三)面试
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若合格人员较多,则根据录用名额1:3的比例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包括个人陈述和答辩两部分。
面试每人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参加消防工作的原因等)不超过3分钟,答辩(消防基础知识、组织协调基础知识)不超过7分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后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情况,按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空缺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内容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制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六)岗前培训
根据政审情况,拟定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分岗位由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为正式录取对象。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的正式录用。
(二)待遇
1.录用后单位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或单位代扣。
2.工资标准:保底基本工资按2500元/月(含高危岗位补贴);绩效考评奖励按普通队员120元/月,班长、驾驶员240元/月。
3.录用后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由消防部队统一按标准发被装(被装费平均每年1200元),由单位提供住宿,生活按照部队标准供给(每人每天25元)。
4.休假:每月休假8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5.每年年终录用单位将对专职消防队队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合同期内,若队员无故解除合同,录用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临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监察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监督电话:(0831)-5108937、5108027。
报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
2014年8月13日
附件2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合格标准 |
3000米跑 |
13分 |
100米跑 |
15秒 |
俯卧撑 |
3分钟内完成50个 |
仰卧起坐 |
3分钟内完成50个 |
立定跳远 |
2.2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