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处置及分析研判能力,根据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挥调度中心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报请自治区公安厅同意,交通管理总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文职人员20名,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文职人员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 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极端宗教思想,热爱警察职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三)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1996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明显疤痕及纹身、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校毕业生(不限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复转军人(高中以上文化);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记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形象好、气质佳,有播音主持经历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8.有传染病、癫痫精神病及其他遗传家族病史的人员;
9.身体条件不具备体能测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grc.com/)。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17:00。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初审人员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将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17: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报名条件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挥调度中心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
(三)网上交费
1.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交费时间:2014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24∶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费。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免收费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在11月24日-11月28日,本人到内蒙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军转酒店院内)南楼2楼,财务部。
联系电话:0471-6601326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11月22日14:00—16:00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设考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为汉文制卷。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各位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7日。
资格复审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2.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资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1.面试分为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计算机操作主要考察考生对计算机的了解和对计算机操作的熟悉程度;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普通话水平。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3.面试地点:见报名网上通知。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八)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应聘人员于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如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满分100分。
体能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2月3日
体能测评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
(九)体检
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被录用人员经过技能培训后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每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五、文职人员岗位设置
主要从事总队指挥中心公路安全防控体系指挥调度、交通安全信息研判、24小时警情处置等工作。
举报电话:0471-6554883
网站咨询电话:0471-6601342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