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西安市新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2、西安市户口,年龄在30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秘、法律、食品、医学、药学相关专业、复转军人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新城区西一路288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87365305;
3、需持证件:(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3)复转军人携带转业复员证;(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不收报名费。
三、考核录用
1、2014年11月27日,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2、上岗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机关科室及服务对象反馈,综合考评合格者继续留用,签定协议正式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录用后每月工资待遇按新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公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新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