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宜府办函〔2014〕37号)文件精神,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宜宾市工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民营经济办工作人员1名(临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工商局(宜宾市南岸西区崇文路)。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身份、学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1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资按翠屏区合同用工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群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831——2167610。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