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永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永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25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9:00—2015年12月15日17:00。
2、报名地点: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对象: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2015年以前(含2015年)毕业的历届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永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专业笔试)
①由永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④考试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三湾大道旁)
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⑥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因资格复审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含并列)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由永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由永新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永新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永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前(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中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71 7734431
②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监察局:0796-7722060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