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3个。详见《2015年南昌县水务局下属象湖管理站、检察院、银湖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0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7年11月27日(含)前出生;20周岁以下指1994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89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4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条件
详见《2015年南昌县水务局下属象湖管理站、检察院、银湖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2张,同时准备一寸照片三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
2、考试
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12月16日—12月18日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检察辅助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N(实际招聘人数)+1进入考察环节,最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N(实际招聘人数)名入闱人员。
3、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长短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4、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两个月,考核期满如合格,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派驻社区工作人员在考核期内需通过选举,方可正式聘用。
四、待遇
1、工资待遇详见《2015年南昌县水务局下属象湖管理站、检察院、银湖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水务局下属象湖管理站和检察院“五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11月27日
2015年南昌县水务局下属象湖管理站、检察院、银湖管理处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