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武宁县2015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拟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为做好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武宁县“绿色通道”引进人才5名。
单位名称 |
职位(岗位)名称 |
岗位 计划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年龄和其他 | |||
人民医院 |
临床 |
1 |
呼吸 内科学 |
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
中医院 |
临床 |
1 |
临床 医学 |
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
妇幼保健 医院 |
妇产科 |
1 |
妇产 科学 |
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
环境检测站 |
监测员 |
1 |
分析 化学 |
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
旅发委 |
旅游营 销管理 |
1 |
旅游 管理 |
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有旅游管理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无计划外生育;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 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8:00至12月3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武宁县人社局专业技术股。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明,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留下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考生报名:报名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考生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武宁县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面试内容:按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采用现场评分,考生得分为考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面试最后得分在武宁县政府网上发布。
对考生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80分。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末位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四)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在武宁县政府网上公示。
六、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比例递补一次。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与公示
考核由武宁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的,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武宁县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武宁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武宁县聘用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相关待遇按照《武宁县人才引进奖励办法》执行。
十、监督和咨询电话:
武宁县委人才办:0792-7705289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705780
此公告由武宁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宁县委人才办公室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