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批准,吉安市庐陵文化生态公园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吉安市庐陵文化生态公园管理处讲解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⑶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⑴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学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的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 jian.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网址http://www.jajsj.gov.cn/)下载《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庐陵文化生态公园管理处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六个月以内)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报名(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报考人员需交纳50元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6:1,不足6:1,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小于5:1,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
⑴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⑷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第三、四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
⑸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笔试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和笔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现象,按照面试和笔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程监督。
(二)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1.报名咨询电话:0796-8232667。
2.监督举报电话:0796-8213198。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