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2.具有吉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居民(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社会学专业或研究生学历的吉安市其他县、市户籍的居民不受此条件限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4 ,若低于这个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人数。
三、报考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431室。联系电话:0796-8938029。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填写《吉安市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凡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实施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以社区治理服务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示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与岗位所匹配的综合素质。
3.加分项目(累加最高5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笔试面试综合总分加3分;社会工作师,笔试面试综合总分加5分。
4.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和加分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的确定并公示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考察,通过调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业绩,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如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聘用。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由庐陵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庐陵新区党政办、经济社会发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168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在岗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作适当调整。
2.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景;联系电话:0796-8938029。
吉安市庐陵新区管委会
2015年8月5日
附件:吉安市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