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房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二)报考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⑵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条件:
⑴年龄45周岁以下;
⑵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从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5年以上;
⑷现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含任命文件已注明比照正科级职务)5年以上。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5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网址http://www.jafdc.cn/)下载《吉安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房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吉安市吉州大道368号,市房管局办公大楼19楼)。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5年7月20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6:1,经市房管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少于3:1,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信访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和笔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现象,按照面试和笔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房管局党委会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任命和人事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吉安市房管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市房管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程监督。
(二)吉安市房管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房管局办公室。
1.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9964。
2.监督举报电话:0796-8245920。
吉安市房管局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