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和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引航站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岗位
(一)用人单位:广州港引航站
(二)拟招聘人数:5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招聘社会人员报名时间:
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至8月1日(星期四)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地点:广州港引航站(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40号2楼206-207室)。
2、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至7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楼321会议室。
(二)考试和录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引航员及财会人员岗位开考比例为1:3。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1)应聘社会人员笔试时间: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应届毕业生笔试时间: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资格审查和面试
引航员、财会职位分别按1:3及1:10的比例,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低于以上比例的职位,引航员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财会不低于1: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聘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
(2)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学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核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引航员岗位体检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2012〕678号文)、财会人员岗位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3050237(刘先生)、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1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职位 代码 |
用人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201301 |
广州港引航站 |
引航员 (社会人员) |
2 |
本科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有广州市常住户口40岁以下 |
应聘人员须持有3000总吨以上船舶船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具有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船长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非广州市区户口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岁以下 |
有广州市常住户口35岁以下 |
应聘人员须持有3000总吨以上船舶大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具有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大副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非广州市区户口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限35岁以下 | |||||||
专业不限;学历、学位、年龄均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
具有相应的引航工作经验,为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引航机构的在聘能独立引航的引航员 | |||||||
201302 |
财会人员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
学士以上 |
财会专业 |
25岁以下 |
应聘人员具有港航、水运财会管理学习或工作经历、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优先。非广州市区户口已婚人员的配偶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 |
201303 |
引航员(应届生)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航海技术 |
25岁以下 |
2013年应届毕业生 |
注:40岁以下为1973年1月1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5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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