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路桥专业总工程师1名,从事路桥专业设计项目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要求:道路桥梁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高级工程师任职经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联系电话:0757-83990238,联系人:朱粤华。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fskszx.com.cn)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1、考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报考专业对口岗位的,可以免予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
2、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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