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事业编制人员,协助民警处理110警情信息,维护工作基础数据、整理工作资料、烹饪、电力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
一、招考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其中,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10接警员)5名,看守所炊事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厨工7名,电工3名)1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志愿从事公安保障工作,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的需要;
(六)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考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星期一)至2013年7月3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
4.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填写《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个人页)、毕业证、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缴费:成功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每人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星期六)下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工作专业知识能力。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于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公安综合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按招考岗位和笔试成绩高低1:7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上述比例规定的人数,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两部分。
(1)岗位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厨工、电工岗位者,应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的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标准开展。岗位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问答。采取结构化问答形式进行现场问答。现场问答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现场问答结束后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招录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所有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以及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四、管理和待遇
招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84232050(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附件:1.《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2013年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2.《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rar》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 |||
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2013年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 |||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报考条件 | 备注 |
110接警员 | 5 | 1、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3年6月1日至1995 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 普通话和粤语标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电脑打字速度在每分钟50字以上; 5、 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的需要,需要值夜班。 |
综合保障 中心事业 编制(工勤 人员) |
厨工 | 7 |
5、需有1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 6、掌握中餐厨师制作的全盘技巧,精通制作四季时菜;熟悉和掌握各种原材料的名称、产地、味型特点、起菜成率、用法和制作方法或掌握制作点心。 |
看守所炊事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 |
电工 | 3 | 1、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男性;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安监系统颁发的《高压运行证》(上岗证); 5、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证); 6、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的需要,需要值夜班。 |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