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建设类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区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鹿城区市政公用建设办公室、鹿城区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2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
(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13年10月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周三)至10月11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上陡门7组团22幢)。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业绩情况汇总表(1)(2)》(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情况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送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4)规定执行。
6、经资格复审,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与专家业绩量化评分
本次招聘分面试与专家业绩量化评分。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审后,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较多,将采取分组面试。面试分组由报考人员通过抽签决定。
2、专家业绩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分基本条件(占30%)和业绩评估(占70%)两部分。基本条件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任职年限三方面。业绩评估内容详见《业绩情况汇总表(1)(2)》(附件3)。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家业绩量化评分*30%。所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32453188324532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
附件1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附件3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1)(2).rar
附件4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ar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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