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渠道,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金华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3]6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表2013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面向村官)(请点击下载)。
二、招聘对象
参加永康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永康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永康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二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报考费40元。
4、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所招聘职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到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由实绩考核、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构成。
1、实绩考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实行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考核评价主要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任职情况等进行量化计分。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考核评价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实绩考核占10%计算初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实绩考核占1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
递补须在聘用文件下发前完成,聘用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据。
六、聘用程序及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给予办理招聘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工作的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监督电话:87101524。
八、其他事项
1、农业户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户口转为非农。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3、进入面试比例考生笔试分数若低于所有实际参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面试成绩,面试和体检时间,考察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ykhrss.gov.cn)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87101495,871013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