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文化队伍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以适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需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文化馆文化艺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一名)。
2、群文辅导员(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曲艺类)4名。
二、招聘范围
2016年7月31日以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毕业,户籍(户籍以2016年8月31日止)或出生地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的应往届毕业生(我县教育系统已招聘上岗的编外教师和幼儿代课教师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节目主持人要求播音主持及其相关专业,普通话标准为一级乙等以上;群文辅导员要求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及其相关专业。
2、五官端正、容貌端庄、气质良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普通话语音标准。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出生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止);节目主持人要求,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群文辅导员要求,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10月1日)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利用县电视台、微信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职位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10月10日—13日)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往届毕业生未报到者还须携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文化宫四楼大排练厅)现场报名。同时交近期同版1寸彩照4张,填写《县文化馆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并交报名费100.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10月17日—19日)
由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10月20日—28日)
县文化馆招聘文化艺术人员通过初选和复试两个程序进行。
初选:评委由县有关部门领导和专业工作者担任,考核项目为形象展示、自我介绍、模拟主持或现场才艺展示,初选通过者参加复试。
复试:评委邀请县外专家组成,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持人岗位为主持词撰写,群文辅导员为乐理及相关知识,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面试内容为口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评委现场打分,以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7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主持人职位取前2位,辅导员职位取前4位,确定为拟体检人员。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初始学历高者优先;初始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排名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等情况,考核要形成考核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联系电话7862062)。对拟聘人员无异议者即可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1、用工形式。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县文化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所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2、工资待遇。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并给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县文化馆)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县文化馆每年要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劳务派遣单位。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青龙满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