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文化人才紧缺现状,卢龙县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文化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计25名。其中声乐岗位2名,器乐岗位2名,旅游岗位3名,舞蹈岗位17名,舞美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含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文化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不限;
6、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证明,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岗位条件
1、声乐:形象良好,具备声乐专长及表演能力;
2、器乐:形象良好,具备器乐专长及表演能力;
3、旅游:形象良好,口齿清晰,具备导游、讲解能力;
4、舞蹈:形象良好,适应舞台表现,具有较高的舞蹈专业水准;
5、舞美:具备舞台美术、艺术设计基本素质。
岗位及资格条件、招聘名额详见《卢龙县2014年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4年11月5日--11月30日)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赶集网、58同城、卢龙电视台、卢龙导报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人员可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公告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卢龙县文广新局文化创编股(卢龙县行政中心一楼153室)。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到证(2015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3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当场核验后交回本人,留存报到证(或2015年毕业生提供的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3、已就业的公职人员报考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报名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5、报名表一式一份(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
(三)领取准考证
2014年12月8日凭身份证到文广新局文化创编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基本文化艺术知识以及大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面试内容(1)声乐:答辩、声乐作品展示、特长展示。(2)器乐:答辩、器乐作品展示、特长展示。(3)旅游:答辩、现场讲解、特长展示。(4)舞蹈:答辩、舞蹈作品展示、特长展示。(5)舞美:答辩、现场设计、特长展示。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卢龙县县体育馆。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考核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岗位招聘指标,按总成绩高低1:1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作品展示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
(六)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该岗位缺额按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核及体检结束后,拟聘人员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县文广新局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九)聘用手续、岗位安置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享受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人员暂不予入编,待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纳入卢龙县文广新局下属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
2、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文广新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服务期至少五年(包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岗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服务期内不能在原岗位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指标时,将适当调整该岗位招聘指标(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拟聘用人员中2015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具有其它应取消应聘资格的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卢龙县文广新局,负责2014年文艺人才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卢龙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对招聘工作中申诉、举报和控告的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涉及毕业生本人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龙县文广新局负责解释。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咨询电话:0335—7206721。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