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书记员和执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1、书记员10名,性别不限。
2、执行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安丘户籍或安丘生源地,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从事书记员、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16:00。考生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或安丘人民法院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安丘市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和执行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到电子邮箱aqgkzp@126.com进行网络报名。
考生于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到安丘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安丘市兴安路306号,市法院大门南50米路东)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二)资格审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安丘市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和执行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聘机关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内容。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左右,根据记录准确率评分。
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为40元。
3、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3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公布初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六、工资待遇
初录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市法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员派遣用工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适合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安丘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查询网址:
安丘人民法院网(http://wfaqfy.sdcourt.gov.cn/)
安丘市人民政府网(http://xxgk.anqiu.gov.cn/plus/xxgk/)
安丘市人民法院公众号(微信号:sdaqfy)
咨询电话:0536-4261411、4396133
附:安丘市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和执行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