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昌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招聘“支教志愿者”1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指标及具体岗位
招聘范围:凡参加我县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面试未被录用的秦皇岛籍人员均可参加报名,人员不足时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指标及岗位:共计130名,招聘学段及指标为:小学120名、初中10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9月21日在昌黎教育网向社会发布。有报名意向的考生须先填写《支教志愿者预报名表》并于9月21日上午11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jszk2013@126.com邮箱。
(二)报名。报名时限3天,2016年9月22日—24日,上午时间为9:00—11:30,下午时间为2:30—5:00。报名地点在昌黎县星耀广场三楼。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人选及录用选岗。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用(人员不足时,再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择优选拔),确定“支教志愿者”人选,并于2016年9月26日在昌黎教育网公布“支教志愿者”拟入选名单。入选考生从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具体选岗时间及地点见昌黎教育网。
(四)手续办理。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昌黎县教育局负责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支教志愿者”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服务期限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支教期间工资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规定的昌黎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为每人缴纳校方责任险50元。支教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换岗位,支教期满自动解约。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昌黎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由县教育局纪检人员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http://www.chledu.gov.cn/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昌黎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