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拟定组织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8个单位,17个岗位,共招聘45人。详见《秭归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秭归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5)我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g12333.gov.cn/)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秭归县2016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1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并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相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查询初审结果。
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3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核。
2016年4月14日上午08:00-19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08:00至5月20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236225)。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须知: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在秭归县服务或秭归县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含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人员应聘,应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核,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县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县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记录(考生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查询)。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对外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886072;举报电话:0717-2886101;报名咨询电话:027-87236225。
附件: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