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上应急救援、沉船(沉物)打捞、重件吊装、水下检测等水工工程的施工作业,因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16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非应届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等,不在接收范围),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2016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选择报考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除在网上报名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申报单位人事劳动处办公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单位人事劳动处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48号307室。提交审查材料时间为2016年4月1日09:00至17:00及4月5日09:00至4月9日17:00。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原件;(4)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5)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或毕业生指导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6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考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后不退)。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16年4月15日09:00至4月16日0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9:30-11:30,地点在武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同岗位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不低于1:3的比例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各专业指标数的3倍确定。
(四)体检。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应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应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予以递补。
(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考核)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笔试成绩、面试后综合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外网(http://www.jzdlj.com/)公示。
(七)签约聘用。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由本单位组织审核报备。
审核通过后,与学生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一线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它
(一)本公告由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人事劳动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罗老师,咨询电话:027-82763681,13797069224。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