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局人才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优秀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一《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参加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4、身体健康。
(二)专项条件
1、接收毕业生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16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我局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等,不在接收范围内;
(2)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交通技术能手”、“先进工作者”、“标兵”、“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2)持有2项以上国家注册类的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会计师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
3)持有海洋一等或内河一类船舶(含自航、非自航)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
(4)具备专业资格,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持有海洋一、二等或内河一、二类船舶(含自航、非自航)高级船员(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
2)持有国家注册类的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会计师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以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委托武汉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监考、阅卷、评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各专业指标数的3倍确定。
3、考核。对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组织考核,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体检。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在我局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录用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
5、考察和复审。采取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重点岗位或在考察中发现疑点的人员,到应聘人员学习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实地考察核实。
6、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发布招聘公告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签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我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上级审核、审批。经上级审核、审批通过后,我局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我局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8、招聘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8日,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招聘信息在我局外网www.whhdgcj.com和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发布);
4月1日---4月12日,资格审查;
4月16日---5月10日,笔试、面试;
5月11日---5月31日,考核、考察、体检、研究公示拟聘人选;
6月1日---6月20日,上报拟聘人员材料,复审。
招聘相关信息、录取结果请关注我局外网www.whhdgcj.com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027-82767354 联系人:姚先生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笔试须知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8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选择单位,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除在网上报名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指定地点为: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人力资源处(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0号,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4003室)。提交审查材料时间为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9日17:00。
(1)接收毕业生需提供以下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就业协议书原件;
5)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6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7)近期一寸登记照4张。
(2)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需提供以下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三);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满5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登记照4张。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后不退)。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16年4月15日09:00至4月16日0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9:30-11:3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关注报名网站。
五、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我局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地点为长江、沿海或境外工地,聘用人员在生产一线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特告知应聘人员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