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高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共17名)
1、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2、管委会办公室:2名;
3、组织部:2名;
4、经济发展局1名;
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2名;
6、规划局:2名;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名;
8、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1名;
9、社会管理执法大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10、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名;
11、白洋财政所: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岗位须相关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可放宽到1年(2014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2015年6月1日起在市人社局、高新区门户网、微信公众号、三峡晚报、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宣传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或者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调研成果的相关资料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证明类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宜昌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7日下午15:00-17:30(地点同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资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及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按报考类别实行统一报名、考试、排名(报考类别详见宜昌高新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低于规定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由招聘办公室提出调剂意见,经征求本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面试。笔试、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占2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试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制订。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结合报考者专业阅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专业要求的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判。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3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时间:2015年6月18日(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由专家组按要求制定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得分按2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时间:2015年6月24日。
3、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28日(以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面试时间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各项考试结束后,成绩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人选,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与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考核,政审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政审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政审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拟聘人员经高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后,在宜昌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人事关系由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基本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17-6623868
联系人:肖金海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17--6623682。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