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乡镇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为加快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区编委会研究批准,夷陵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3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男性幼儿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自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幼儿园工作需要。
5、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邓村、下堡坪、樟村坪等偏远乡镇中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出的毕业证明报考。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及相应学科的普通话等级证。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且获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有二乙以上普通话证书,在聘期三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体音美等专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的男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但必须在聘期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符合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3年以上(截止2015年6月30日)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经历的考生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夷陵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程序及要求
我区2015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审查时随时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时,须完整提供以下资料与信息,否则不能报考:
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登记照片3张;
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原始证明及《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⑶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含今年7月到期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前提交给报名审核处,笔试成绩加5分,过期不予加分;
⑷年龄超过30周岁有3年以上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证明由工作单位提供,县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核准);
⑸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的政治表现证明原件,非应届毕业生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⑹现场填写报名表及应考诚信承诺书;
⑺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3、考生报名时,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如初中语文或者小学语文,不需填报到学校,但放宽条件到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者只能报考限定学校岗位;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的,统一注明“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只要条件符合,考生可以同时参加乡镇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两类岗位的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见附表1。
4、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成功后,当即获得准考证,考生一律同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请注意保存。
5、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招考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考指导及备考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备考辅导班。报考咨询电话0717-7821831。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包括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等,占70%)和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占30%),分学科但不分学段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及时在夷陵党建网、夷陵人社网、夷陵教育网等公布,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2、具体考试科目
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小学分为(7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侧重篮球、足球、田径方向)、美术、信息技术。
初中分为(8科):语文、数学、物理、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侧重篮球、足球、田径方向)、美术、信息技术。
上述所有学科均按初中标准统一命题组织笔试,不分学段。
⑵幼儿园教师:幼儿教育。
3、笔试要求
⑴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防止考生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⑵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还有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⑶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⑷考场统一配发考试文具(水性笔、铅笔、草稿纸),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发现有其他文具视同作弊。
⑸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取消笔试资格;在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招聘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则全部进入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时,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也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仍进行复核。
对乡镇幼儿园教师系列,若男性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及录取职数的不足数额均由女性补齐。
(二)面试时间。
1、乡镇中小学教师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
2、乡镇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
(三)面试方式。乡镇中小学教师面试分学段学科进行,成绩分学段学科排序;乡镇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考生抽签人数平均分两组进行,每组职数均等,成绩分组排序。面试实行考官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体、音、美、幼教学科加试才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由夷陵区教育局通过网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每位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通讯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乡镇中小学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详细方案均在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录取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
六、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进入体检的人员,也同时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原则上以实地考察为主函调为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选岗聘用
1、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采取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者只能选择报考的指定学校。
2、具体岗位选定后,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布,随后按程序办理上岗和进编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区内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八、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均使用事业编制,与本单位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为: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7890209(区纪工委)、7816063(区人社局)、7821831(区教育局)。
位情况表
按要求填好后再行打印,但签名必须现场手写)
表(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时一并带来)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