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在鄂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长江航道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为交通运输部部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长江干线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长江航道局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南京、武汉、宜昌、重庆、泸州、宜宾等6个区域航道局,南京、武汉、宜昌、重庆等4个航道工程局及科研、培训、测量、救捞等4个支持保障单位。维护着四川宜宾至江苏浏河口2652.5公里的长江干线航道,同时还维护着海轮航道、缓流航道、进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航道1905.7公里,维护总里程达4558.2公里。
二、招聘计划
长江航道局本年度拟发布招聘计划的在鄂单位包括:长江航道局机关、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武汉航道学校、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等9个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共8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长江航道局2016年在鄂单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接收毕业生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部分轮机、驾驶和测量专业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潜水工程专业放宽到中专学历。
(2)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招聘当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历。
(2)在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地区)学习满一年。
(3)毕业不超过两年(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确定时间为准)。
(4)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交通技术能手”、“先进工作者”、“标兵”、“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2)持有2项以上国家注册类的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会计师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
3)持有海洋一等或内河一类船舶(含自航、非自航)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
(4)具备专业资格,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持有海洋一、二等或内河一、二类船舶(含自航、非自航)高级船员(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
2)持有国家注册类的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会计师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长江航道局2016年在鄂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信息后,点击“当前考试”,选择“长江航道局2016年在鄂单位招聘考试”,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通过“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先选择单位,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除在网上报名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指定地点提交材料。提交审查材料时间为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9日17:00。审核内容包括:
(1)接收毕业生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6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满5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协议)。
5)专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
提交审查材料地点详见附件《长江航道局2016年在鄂单位招聘计划》。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1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缴后不退)。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得由他人代报。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是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网上上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大小8-10kb之间,jpg格式。
(3)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4月15日9:00- 4月16日9:00在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16日(周六),地点在武汉。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岗位招聘总数的3倍确定,在报名单位外网网站发布。
(1)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可向报名单位查询。
(四)考核
对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要组织考核。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体检人选通过电话进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予以递补。
(六)考察和复审
采取走访、调查、收集鉴定材料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研究拟聘人选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合格及考察复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单位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众监督
长江航道局2016年在鄂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举报电话:
长江航道局人事劳动处:027—82764181;
长江航道局纪委:027—8276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