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三峡后续工作需要,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务院第6号令)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至4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至3名,财务人员1名。
一、中心情况简介
中心地处三峡工程所在地宜昌,是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京外的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工作职责为: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期扶持及三峡后续工作等咨询评估及调研工作;承担三峡办委托的三峡水库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三峡后续工作有关监测信息收集汇总、档案备份管理、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参与三峡后续工作专题实施规划编制,实施规划及实施项目咨询、评审和核查工作;参加三峡后续工作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和规划任务完成情况中后期评价;参与三峡后续工作综合监理、专项检查、稽察、验收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财会人员
(1)财务会计专业,取得会计证。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一定的财会工作经验,能够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工作岗位,独立承担财务会计有关工作。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2、专业技术人员
(1)生态环保、工程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资格者,可优先考虑录用。
(2)能够独立承担生态环保、规划、可研、咨询、监理或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业务。
(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357号,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102办公室;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
3、咨询联系人:彭建文 0717-6921651,杨香琴0717-6921710。
4、报名要求。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能在教育系统认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各一份),一寸登记照2张(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可提供近几年主持或独立承担的业务项目成果)。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预审,对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
四、考试方法
1、考试形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中心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参加面试人数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对确定成绩通过的考生,由中心通知并统一组织到湖北省宜昌市中心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
六、考察、公示与聘用
1、聘用人员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经中心党委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中心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拟聘人员公示。中心对拟聘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合同签订。由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七、薪酬与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