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医学科技教育项目管理与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卫生高层次人才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评价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以下具体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3日后出生)。
有关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到专用邮箱115446596@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5人,否则取消此次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1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知识,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括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门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工作经验)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09120(吴老师)87709029(黄老师)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