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万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本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下同)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选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单位、人数及岗位
此次面向本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10名,其中:区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事业人员和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聘6名;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聘 4名。具体选聘范围、单位、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
3、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11月16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其他条件;
7、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 月16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尚在试用期的;受处分期间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公招、公开选聘、考核选聘等转聘至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现聘职务文件、《2015年下半年万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同意)(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明为干部身份的相关资料和任职资格证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2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选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
2、资格审查
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考试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1 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会议室(江南新区万州区区政府大楼4楼)。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者,考生凭身份证、缴费发票于报名当天在报名点当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选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5年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5年 11 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到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主管部门商定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选聘名额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工龄长短的顺序从高到低、从长到短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差额考察,以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聘人员(原则上笔试和面试总分不带入考察环节。但是如果考察结果相同情况下,以笔试和面试总分为准)。考察由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拟聘用岗位等。
有关本次选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查询。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选聘的人员,由选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选聘人员调入选聘单位的职务、等级根据选聘岗位情况确定:本人原职务、等级与拟选聘空缺岗位一致的,其职务、等级按选聘空缺岗位对应确定;本人原职务、等级高于拟选聘空缺岗位的,其调入选聘单位后的职务、等级按降低一个等级确定。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58232645(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