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5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和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主要承担与浙江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有关的对外联络、协调、宣传、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外联服务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述具体要求: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法学类或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专业;
(三)具有浙江和北京两地各2年以上工作、学习或生活经历,熟悉两地情况;
(四)能适应长期外派工作和经常性出差;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4日后出生)。
下列情况将作为优先列入面试人员的参考因素:中共党员;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15年10月24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将于当日上午9:00至下午2:00在活动现场本单位摊位接受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高校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有利于证明个人学习、社会实践和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交流。
考虑到考试时间、场地等客观条件有限,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以及在报名现场初面情况,经综合评价,按5—8人的标准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拟于10月24日下午3:00起在友谊宾馆内(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查。
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查职业素养与潜质、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
面试成绩最优者将被确定为入围人选,面试结果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
2、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京落户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及“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本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驻人力社保厅纪检组:0571-8705708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其他未尽事项,以招聘现场公布信息为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10-64451321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rar(一)
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