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是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为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土地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城市地价监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土地登记及土地证书监管、土地政策研究等。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专业技术岗位,共2人。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lsp@zjlsp.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要求采用jpg格式文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性、技能性知识。
笔试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或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职称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网站(http://www.zjlsp.com通知公告);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660 赵女士
附件:
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2015年10月9日